时间:2023年02月14日
学校各单位,行政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高校作为基础研究主力军、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的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和学术交流,积极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及时宣传我市高校重大科技成果,充分展示高校在科技创新方面的进展,决定开展“重庆市高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基础研究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应用基础研究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技术研发及推广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 成果中涉及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奖励等佐证材料)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
二、申报要求
(一)市属高校推荐的项目不超过2项,部属院校及军队院校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项。
(二)高校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每人可推荐1项,不占用被推荐人所在高校名额。推荐人需填写《高校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被推荐人按照所在高校要求进行申报,并将《推荐表》与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三)填写《重庆市高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1000字以内。《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
(四)各推荐高校应负责对申报项目及成果归属、申报人及其排列顺序等进行全面了解和核实,推荐项目必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3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五)各推荐高校均应将所有推荐项目汇总成表,填写《重庆市高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
三、材料报送
各部门将《申报表》(一式2份)、《推荐表》(一式1份)、《汇总表》(一式1份)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2份)等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于2月17日前送至科研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24341261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洁 内线:8029 手机:18883946797
科研处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