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行政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含青年项目)以下简称“规划项目(含青年项目)”。

(二)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专项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三)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党建专项项目,以下简称“党建专项”。

(四)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咨政中心、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团队、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名师工作室等科研平台和团队建设专项项目,以下简称“基地项目”。

(五)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咨政专项项目,以下简称“研究咨政专项”。

二、申报学科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情报文献学、教育学、心理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

鼓励开展交叉学科研究,涉及多个学科的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主学科申报。

三、申报选题

基础理论研究侧重对促进学科发展、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学术创新的项目进行支持,应用理论与应用对策研究侧重对国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进行支持,鼓励支持前瞻性、战略性研究。申请者应紧紧围绕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及全市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科学家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聚焦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参照有关课题指南要求,围绕以下立项重点,结合个人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一)规划项目(含青年项目)立项重点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主题,聚焦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使命任务,深入研究如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推进文化自信自强、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推动绿色发展、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局面、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等重大命题。紧扣2035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重大举措,深入研究分析我国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阶段、新格局,深入研究阐释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着眼“两个大局”,聚焦国家中长期发展重大问题,深入研究如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有效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等,为实现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2.围绕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是什么、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深入阐释好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研究“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十三个方面成就”的基本内涵、核心内容及其内在逻辑,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华文化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研究如何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将其转化为坚定理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深入开展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式、社会主义发展史研究阐释,夯实“四个自信”的思想基础和学理支撑。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研究阐释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发展脉络、理论内涵和实践意义,深入研究如何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等重大命题。

3.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聚焦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入研究重庆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共建“一带一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深入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创中心、推动川渝全方位合作、大力促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推动高水平改革开放、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深入推动民生改善、文化繁荣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民主法治建设等重大问题,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智力支持。

4.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教育工作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研究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如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等重大问题。结合我市实际,深入研究贯彻落实教育“十四五”规划、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推进基础教育公平优质发展、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提高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能力、构建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等问题。

5.聚焦“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入研究如何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推进大中小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时效性,深入推进高校“大思政课”建设,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加强师生心理健康工作,全面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等。

6.围绕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研究阐释如何实施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和改善党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水平、培养壮大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改进科研管理与评价体制、推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设高校学术道德与学术诚信体系等。围绕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学理化学科化和分领域分专题研究,聚焦推动新发展阶段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建强基础学科,强化优势特色学科,促进新兴学科,传承冷门绝学,加强交叉学科建设,加强新文科建设,全面提升学术原创能力和水平,加大对心理学、法学、教育学、应用经济学等优势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力度,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农林经济、三峡库区建设、红岩精神等特色学科和领域的研究,鼓励对社会学、人口学、历史学、考古学、古文字学、濒危语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领域问题的研究,鼓励支持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等相互渗透、融合发展。

(二)思政专项立项重点

1.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研究如何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牢牢掌握党对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全面落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等问题。

2.围绕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研究新时代如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有关问题,包括全面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统筹抓好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十大育人”体系构建的理论与实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提高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水平,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推进新时代高校学生工作实践创新,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等理论与实践问题。

3.围绕贯彻落实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大思政课”建设、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建设、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重难点问题、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案例开发等问题。深入研究如何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善用大思政课,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三)党建专项立项重点

1.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校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重点研究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党的组织体系、院系党组织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级院系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发展党员、教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及平台搭建、大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及平台搭建、党员发展与教育管理、提升党组织组织力、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中外合作办学党建、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及“互联网+党建”和智慧党建开发应用等问题。

2.围绕高校统战工作中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民族和宗教工作、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网络统战工作等方面开展研究。

(四)研究咨政专项立项重点

围绕教育决策需求,针对当前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应用对策研究,为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提供确有参考价值的咨政建言成果,具体选题见附件3。研究咨政专项课题研究成果一般不公开发表,确需公开发表的成果、数据等须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公开发表。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或被市教委采纳等情况将作为结项评审的重要依据。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

1.项目申报人须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学术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坚持学术诚信。

2.项目申报人须是我市高校在岗专职人员,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申报人限1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限1项,且应当是所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每个项目组成员同一年度参与的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含在研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

4.重大项目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

5.青年项目申报人须为40周岁以下在岗专职人员。

6.思政专项申报人须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校学工部、研工部、教师工作部、团委工作人员,院系党总支副书记、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等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

7.党建专项申报人须为从事高校党建、纪检监察和统战工作的专家、党务工作人员。

8.基地项目申报人为所在平台或团队聘请的专兼职研究人员,项目选题须与平台或团队主攻方向一致,选题须经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9.研究咨政专项申报人需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熟悉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视野开阔,理论功底扎实,具有综合研究能力,具体学科不限,具有相关工作基础的优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1.有在研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择优资助项目、委托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

2.以已获得过资助的国家级、省部级或市级项目(含重大项目子课题),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进行重复申报。

3.所主持的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

4.存在违反师德行为,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取消申报科研项目资格者。

5.近一年内有到国(境)外留学、访学计划半年以上者。

五、资助经费

此次项目申报根据评审立项类型,将按照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基地项目分别予以资助。

(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经费由市教委通过科研业务经费划拨,重大项目资助金额每项不低于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每项不低于3万元。所在单位结合学科建设需要按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配套经费。

(二)一般项目经费由市教委通过科研业务经费划拨,资助金额每项不低于5千元。同时,所在单位对一般项目按不低于1:2的比例落实配套经费。

(三)基地项目资助经费由所在单位参考市教委重大或重点项目资助标准予以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部门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加大对社科科研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切实提升哲学社会科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水平。各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安排熟悉工作的同志专人专责,做好科研管理与服务工作,确保项目申报各环节有序开展。各市级以上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研究咨政中心、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团队、名师工作室等要积极作为,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自身主攻方向设置重点选题,组织团队骨干协同攻关,切实发挥市级社科研究平台重要作用。

(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申报人所在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审查把关。请部门按照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本通知相关要求,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以往承担项目情况、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成员参与分工情况和必备的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报人在填写《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6)时一律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项目课题组人员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三)限额申报,宁缺勿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根据学校规模和学科特点,以及以往项目结题情况和完成质量等因素对各校下达了申报指标(附件1),其中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本校申报总数的三分之一,超额不予受理。规划项目中的青年项目申报数量不低于项目申报总数的30%。基地项目每个平台或团队限报2项。研究咨政专项每人限报1项,每单位申报数量不限。各校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择优推荐,并对市级一流学科尤其是B+以上学科予以倾斜支持。

七、报送方式

项目申报以部门为单位统一组织,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一)网上申报

各部门须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7日前,组织申报者登陆http://xm.jiaowei-cq.com/,下载项目申报书和论证活页模板,按照提示操作开展网上申报工作。项目申报常见问题请参阅《2023年度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答疑》(附件4)。

(二)现场提交

项目申报人签名、部门审查合格的《项目申报书》(附件4)纸质件每人1份,纸质件A4纸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李洁   内线:8029   

 科研处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