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 为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25号)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 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3.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章   学院概况

  1. 学院全称: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173)

  2. 学院代码:5064

  3.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 学习形式:全日制

  6. 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8号(邮编:402160)

  7.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8. 学院概况:学院占地814.64亩,建筑面积31.23万平方米。现有普通高职学生10510人。专任教师467人,其中具有高级职务187,研究生学位238人,“双师型”教师187人。学院已构建起与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相契合的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汽车服务、经济管理、土木建筑、文化艺术六大专业集群34个专业,建成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7个校内实训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5亿元。校内纸质图书75.55万册,电子图书81万余册,有中国知网、维普等电子资源数据库,学科覆盖面广,遍及文、理、工、农、医等各个领域。流通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模式,采用RFID图书定位技术,三维立体查询、人脸识别自助借还, WIFI全覆盖,广播系统全覆盖,充分满足学生与老师的阅读需求。学院接入互联网出口带宽6150Mbps

 

  1.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1.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院招生网(www.cqie.cn)或《2020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3.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院招生网(www.cqie.cn)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1.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1.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2.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0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成绩。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25号)有关规定执行。

  3. 成绩分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4.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院参加重庆市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5. 录取原则:我院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25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院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院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院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院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www.cqie.cn)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1. 考生待遇:被我院2020年重庆市高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放弃录取不能继续参加重庆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试。在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就读“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考生,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对应本科专业)。

  2.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院录取后,由我院于2020年4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来校报到入学,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院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3. 资助政策:我院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院申请办理。

主要有

(一)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国家资助政策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1.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其他

 

  1. 重要声明:学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2.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23)49841169 

2.招生服务

联系电话:(023)49508777  49508222

学院网址:www.cqie.cn

招生咨询QQ:800075778

微信公众号:cqkcwx

  1.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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