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年10月15日
各住校教职工:
因近段时间,部分住校教职工未按时将室内水表、气表的读数登记于门外《教职工水、电、气登记表》上,不便后勤处水电气抄核办工作人员登记、核算。为更及时、准确核算住校教职工的水电费用,请每户住校教职工每月27-29日,将室内水表、气表读数登记于门外登记表上,后勤处工作人员将于30日到各户收集数据.若30日仍未将水、气表登记出来的,请于三日内自行报于后勤处水电气抄核办(内线:8078或BQQ通知)。
注:1、61幢住户:部分教职工使用两个水表,必将两个水表、一个气表都登记于门外登记表上;
2、13幢培英苑住户:阳台上装有水表的,请按时登记于登记表上。
特此通知
后勤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