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关于健全我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 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4年11月28日  

关于健全我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

实施意见(试行)

学校各单位,行政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9月9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和重庆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渝教工委〔2014〕89号)精神,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健全我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学校统一领导、一岗双责、院(部)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我校师德建设管理体制

学校成立师德建设工作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任:戴伟

副主任:王和平、田一平、黄贻培、刘鸿飞、冯刚、刘新祥、张维、刘济宏、徐继义

成员:万兵、王汝明、陈兰、陈智、王忠、冉雪峰、肖虎、刘廷忠、汪龙江、唐移川、陈浩、牟清举、陈千诰、许艳英、吴小琳、刘庆、陈莉。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办公室主任:万兵

办公室副主任:王汝明

办公室成员:文长炳、刘廷中、吴廷柏、何涌、曹君

三、明确管理职责,构建我校师德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师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加强师德建设,基础在教师,关键在引领。要积极探索构建“学校、院部、师生”密切配合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明确建设工作相关部门职责,把师德建设的具体任务落实到各单位和部门,落实到教研室,落实到每位教育教学工作者身上,体现在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具体工作中。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分别是:

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对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负责全校师德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对全校师德建设工作过程进行检查和总结。

校办、党办:负责师德专项工作的材料上报,负责对内对外相关协调工作。

人事处:负责对全校教职工师德表现情况进行考核提出奖惩建议。

教务处(评建办):结合师德建设加强教师日常教学工作管理,严肃处理教学事故,将师德建设纳入评建工作考核。

学生处:加强学生管理队伍(含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师德建设,负责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和师德师风的意见,负责受理学生有关师德方面的投诉。

宣传部:负责师德建设方面的宣传和舆情监控。

二级学院(基础部):负责师德建设工作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负责收集师德方面的典型材料。

科研处:负责教学科研人员学术行为的规范和监督。

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就业指导、实习带队老师的师德建设。

技能培训学院:负责“3+1”任课教师、技能培训、认证考试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师德建设。

招生办:负责招生工作人员的师德建设。

其他部门(后勤处、财务处、天长服务公司、信息技术中心等):负责将师德建设融入到对学生服务的各项工作中。

督查处:负责对师德建设工作进行总督查,对失德行为进行查处。

四、多措并举,常态管理,构建我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一)坚持价值引领,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各单位、各部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找准与我校教师思想的共鸣点,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高尚道德情操。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落实教师主体地位,激发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坚持改进创新,不断探索新时期我校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运用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增强师德建设的实际效果。

(二)加强师德宣传,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

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宣传部应将师德宣传作为我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系统宣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挖掘和提炼名家名师为人为学为师的大爱师魂,生动展现我校教师的精神风貌;要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契机,通过电视、广播、校报、学报、网站及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形式,集中宣传我校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氛围;对于高校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应对并有效引导。各单位和部门应组织教职员工系统学习。

要以“铸师魂,扬师德”为主题,大力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学习宣传评比交流活动,宣传部应举办“师德论坛”演讲比赛和以“师德”为主题的教师论文征集评比等活动,学生处应开展以“我心目中的好老师”为主题的学生论文征集评比等活动,教务处应开展以“树教风正形象”为主题的课堂教学评比表彰等活动。在全校教书、管理、服务中努力形成“爱岗敬业、创优争先、为人师表,乐于奉献”的良好气氛,通过开展一系列实践活动,努力将师德师风建设渗透在教学科研活动之中,渗透在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之中、渗透在文明学院的创建之中,渗透在教工工作生活的各个领域之中,渗透在提高教师基本功训练之中,师资办还应广泛开展教师三笔字、课件制作、教案书写、优质示范课、青年教师赛课等职业教育基本功示范活动,在活动中注入师德元素,为广大师生树立学习榜样。

(三)创新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

要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人事处负责将师德教育专题纳入青年教师入职培训。教务处要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精品资源建设负责人和教研室负责人培育的重要内容。要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创新教育理念、模式和手段,要把学习的重点放在如何“教好书,育好人、服好务”方面。要强化敬岗爱业思想,大力倡导热爱教育,献身教育的精神。要在“热爱学生、为人师表、热爱学校”这个重要问题上狠下功夫。各教学单位应会同教务处、人事处、师资办等部门挖掘我校师德典型、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联合宣传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要大力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树立典型。人事处要进一步完善《科创学院评优评先管理办法》,建立一套比较完整、科学的评先制度体系,力求评优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人事处牵头负责定期开展“师德标兵”评先活动,评选“道德风尚奖”、“精神文明奖”、“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分子”、“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职工”、“优秀生活指导老师”“,师德“文明个人”和师德“文明部门”等,让广大教师向身边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学习及其它优秀典型学习。让广大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评有标准、错有所惩、功有所奖”。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要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鼓励广大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自觉践行我校“言传身教,兼容并包”的教风

全校各单位和部门均应加强师德教育引导,言传身教,为全校学生树立良好榜样,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随地吐痰,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教育教职工自觉遵守、自我约束。

(四)健全师德考核,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

人事处应将师德考核作为我校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师德考核要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应通知教师本人,考核优秀的应当予以公示表彰,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应当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人事处应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师德考核的具体办法和师德表彰奖励制度,注重师德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

(五)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

师德建设应作为我校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年度评议、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强化学校“行政值周制”、“结果公示制”、“校长接待日”等舆情收集和督查制度,以充分发挥学校行政监督作用。督查处应将师德监督纳入日常督查重要内容,教学督导室和师资办应健全完善学生评教机制,学生处要健全学生评辅导员机制,健全师德师风意见收集、投诉和处理机制,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要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督导评估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干部师德工作职责,实施干部承包督查制,采用“分工合作、分片负责、分级管理、定期总结”的办法把督导任务落到实处。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科创学院教书育人工作规范》、《科创学院管理育人工作规范》与《科创学院服务育人工作规范》等,健全师德师风考核指标体系,并将其标准量化,不断完善评估机制,采用领导评价、干部评价、部门管理人员评价、教师互相评价及学生评价等,无论干部与职工,一律实行评估评价结果公示制,充分发挥评估督促作用,从而建成科学的监督机制,使师德建设得到充分保障。学校每学期编制《师德建设动态》简报3-4期,各单位部门每月月底向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书面报告师德建设信息,报告情况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和师德建设专项工作考核。条件成熟时设立师德建设研修基地,搭建教育交流平台,积极探索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升师德建设科学化水平。

(六)严肃处理教师失德行为,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

要健全我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制度。高校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有上述情形的,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教学单位和有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七)加强师德环境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良好育人氛围。

良好的工作文化环境,健康的育人氛围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必要外部条件,净化校园育人环境,营造高雅文明的工作氛围,有利于促进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形成。将起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熏陶作用。责任部门应制定相关规范、标准和办法,进一步加强办公室文化建设、教研室文化建设、实训室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和文化建设,以及学术科研文化建设,提升大学校园形象,营造出良好的氛围,促进师德养成。

各单位和部门要从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结合我校发展建设规划和“育社会精英,建千秋功业”的办学宗旨,充分认识加强我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着青年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关系着学校的社会声誉和长促发展,因此,应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好职工。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以上意见,制定各单位、部门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具体的实施办法,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和办法,以活动为载体,将师德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师德建设专项工作应纳入各单位部门学期及学年工作计划与总结,确保长效机制的形成。实施办法和师德专项工作计划与总结报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作为师德建设专项考核、先进部门和优秀干部评选的重要依据。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