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2019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时间:2019年08月13日  

第一条 学校名称: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173)

第二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何济

第三条 办学属性及层次:学校2008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重庆市教委主管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四条 招生类别、学习形式、学制:成教专科、业余、三年与二年半。

第五条 学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8号,邮政编码:402160

第六条 办学条件

学院占地814.64亩(已办产权756亩),建筑面积300053.08平方米。校园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综合实训大楼、理工大厦、科技大厦、学术报告厅、图书馆、塑胶篮球场、足球场和别墅式高档学生公寓,教学和生活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99亿元。校内图书馆藏书72万册,超星电子图书20万余册、中国知网数据库、维普学术期刊等,纸质期刊300余种。学院接入互联网出口带宽6100Mbps,建有与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下设人工智能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系等院系。

学院通过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健全师资配置机制,师德水平、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逐步提升。专任教师433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200人(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高级技术职称),研究生学位261人,“双师型”教师189人。现有继续教育在校学生1245人,继续教育依托学院现有师资,合理调配,完全能够满足继续教育教学需要。

第七条 招生对象及条件

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须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八条 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以及办学条件、人才需求,计划招生1000人。

第九条 录取规则

1.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考生。

2.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择优录取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报考专业计划已满而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在缺额的专业中安排。

4.专业录取人数不满20人者,学校依专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班。如不开班,可转入相近专业。

第十条 专业、收费

收费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建筑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7个专业每学年学费2500元;工业机器人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5个专业每学年学费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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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新生报到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学籍,退回生源地。

第十二条 毕业证书颁发

由我院录取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科创职业学院业余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23)49512011 

学院监察电话:(023)49841169

学院微信平台:公众服务号cqkcwx 

学院网址: www.cqie.cn  

我院不委托中介、个人或培训机构等代理招生,不“买卖生源”或变相“买卖生源”。 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部门联系,或登陆学院网站查询。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