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2024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时间:2024年05月13日  

第一条 学校名称: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173)

第二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何济

第三条 学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8号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习形式、学制:专科、业余、2.5年

第六条 办学条件

学院是2008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方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40.18万平方米。现有在校学生1.9万余人。学院已构建起与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相契合的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智能汽车、智能建造、智慧财经、智慧教育、智慧设计、智慧健康八大专业群,43个专业,校内建有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8大实训基地。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8亿元。校内图书资源总量为173.89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04.33万册,充分满足学生与老师的阅读需求。现有继续教育在校学生2142人,继续教育依托学院现有师资,合理调配,完全能够满足继续教育教学需要。

第七条 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3.高中或同等学力毕业重庆籍或非重庆籍在渝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八条 招生区域和计划

学院面向重庆招生。根据学院总体发展规划以及办学条件、人才需求,计划招生1500人。

第九条 录取规则

1.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考生。

2.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同分排序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4.对于符合国家及重庆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顺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 专业、收费

收费按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执行。大数据与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3个专业每学年学费2600元;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大数据技术10个专业每学年学费2800元。

第十一条 新生报到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本校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未请假超过报到截止时间两周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学校视其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毕业证书颁发

由我院录取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科创职业学院业余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图片1.jpg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23)49512011  

学院监察电话:(023)49841169

学院监察联系人:钟老师

学院微信平台:公众服务号cqiewx

学院网址: www.cqie.cn   

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考生或家长可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产生的任何后果,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