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04月23日  

学校各单位、行政各部门:

根据《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学校将于2020年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就申报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范围

建校以来,学校各部门、教学团队或个人取得的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已产生明显效果的教学成果,均可申请校级教学成果奖。  

(二)奖项类别  

为了对接重庆市教学成果奖的评比要求,校级教学成果奖只设高等学校教学成果项目一个类别。

(三)奖项设置

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置一、二、三等奖,宁缺毋滥。奖项名额根据参赛数量确定。

二、评选办法  

根据《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教学成果评审办法》,参照《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实施细则》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教学成果奖由各部门择优推荐,推荐指标不限。

(二)各参赛成果须填写并提交《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和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及其电子文档,同时提交支撑该成果的附件材料两套;教学成果若为教材,还须提交样书。  

(三)申报材料于2020年7月30日前提交。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由学校对获奖教学成果予以表彰,并授予主要完成人证书和奖金。 

五、组织领导  

(一)学校教学委员会负责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评审奖励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日常工作。  

(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本部门的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1: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实施细则.doc

附件2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docx

附件3教学成果奖培训材料.zip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