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年01月26日
各高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公布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8〕3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各校须严格按照公布的专业名称、代码、可设专业方向和修业年限招生(见附件),汇总备案结果可在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zyyxzy.cn)查询。
希望各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加强“双师”队伍、实习实训基地、教材等基本建设,认真制定或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注重提高质量,努力办出特色,为我市产业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招生专业备案和审 批结果汇总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