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维护学校和广大读者的利益,特对书刊的遗失、损坏赔偿办法修订如下:
一、超期滞纳金
借期到期应及时办理续借手续,续借到期也应及时归还。如果借出书刊已超期,须缴纳超期滞纳金,以超期的天数每册每天0.2元。
二、赔书刊
遗失借出书刊应立即向图书馆声明并积极寻找。在寻找不果的情况下,应以同版(或经同意后以新版)书刊进行赔偿。赔偿书刊品相应满足公众使用的要求,不得出现损毁、污染等状况。
三、赔款
(一)如经努力仍无法获得同版图书进行赔偿,需按以下标准计算赔款(多卷图书原价按整套图书的总价计算):
1.国内出版:图书原价(¥)×3 + 处理费(5.00)+保管费【(当前年-出版年)×1.00】。
2.国外出版:图书原价($)×当前汇率×3 +处理费(5.00) +保管费【(当前年-出版年)×1.00 】。
(二)对于无法确定原价的图书按以下标准计算赔款:
1.国内出版/印刷:100.00 +处理费(5.00)+保管费【(当前年-出版/印刷年)×1.00】
2.国外出版/印刷:500.00 +处理费(5.00)+保管费【(当前年-出版/印刷年)×1.00 】
3.对于无法确定出版 / 印刷年代的图书以入藏年替代出版 / 印刷年。
四、污染书刊
书刊的污染是指:书刊的任何部位被液体或固体物质(无论是否具有颜色、气味、毒性)所接触,以致出现异色、异味、勾画或发生皱褶或其它形变。
(一)图书被清洁饮用水(无色无味)浸染,但经处理干燥后未出现皱褶或变形的图书,其浸染部分按0.50元/页进行赔偿。
(二)图书被污染,但污渍、异味和皱褶变形经处理可被清除、覆盖,且不影响字体和图像原状的,其污染部分按1.00元/页进行赔偿。
五、退款
若在赔款后一个月内找回原书,可持原书刊到图书流通部办理退款手续,同时从赔款之日起计算并交纳超期滞纳金。超过一个月不予退款。
六、偷窃、撕毁书刊
(一)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表格等可按原价的20倍乃至更大倍数罚款,并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给予通报批评。
(二)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馆的“以盗窃、撕毁书刊”论处。
书籍借阅
图书馆目前馆藏纸质文献90余万册,电子图书90余万册,丰富的藏书供读者借阅浏览。
学术交流
图书馆内设有各功能学习交流室数间,为各类型学习交流、学术会议、研讨活动提供服务。
项目路演
别具一格的项目路演室,先进的数字媒体交互设备,支持各类项目路演和项目、产品说明交流。
畅享阅读
馆内设有数字阅览区、期刊阅览区、自修学习区等,静谧的阅读空间、舒适的阅读环境,为广大师生提供贴心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