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04月29日  

学校各单位,行政各部门:

按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2022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两会”、市“两会”精神,中央和市委重要文件、重大工作部署等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正确学术方向,着眼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以良好学风深入开展研究,努力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社科研究成果,为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为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项目类别

本次项目申报分为年度项目和中特理论项目。年度项目主要资助对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基础研究,以及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应用研究。年度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中特理论项目主要资助围绕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理性阐释和实践经验总结,围绕中国共产党领导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以及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经验与启示等的研究。中特理论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三、学科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范围所涉学科,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科分类执行。

四、申报要求

2022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项目实行单位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各申请人所在单位在相关领域应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同时,要履行好管理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压实责任、综合施策,着力提高申报质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五、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重庆市内工作,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但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83年5月25日以后出生,下同)的,可申请青年项目;年龄超过39周岁,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可申请一般项目。

3.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应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4.申请重大项目,须具有正高职称或厅(局)级职务或职级;申请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职称或县(处)级职务或职级;申请青年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

5.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人申报的项目;项目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可同时参与申报2个项目。

6.项目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二)限制申报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即本《通知》发出之日未结项),申报中特理论项目的不受此限制。

2.承担各类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尚未结项的(即本《通知》发出之日未结项),申报中特理论项目的不受此限制。

3.选题与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已立项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相同或相近的。

4.拟申报2022年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项目或者社会组织项目的。

5.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销后限制期限未满的。

6.因存在学风问题被处理后限制期限未满的。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途径

各社科单位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各区县申请人可通过所在区县社科联申请;各社科社团会员可通过其所在社团申请;其他申请人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

(二)材料填写

1.项目申请人登录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方网站(http://www.cqskl.com/),点击主页右侧“规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申报。

2.首次申请的,申请人需点击“个人注册”按钮按提示注册。申请人注册后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填报。已注册的个人无需再次注册,直接登录系统按提示和要求填报。

3.申请人在系统中填报时,年度项目的项目类型选“年度—XX”,中特理论项目的类型选“中特理论—XX”,以抗战为主题的研究项目类型选“抗战工程—XX”。

4.《申请书》“项目论证部分”和“项目论证活页”的填写,应先在系统中点击下载相应模板,按模板中的提示和要求填写后,保存成PDF文件再上传至系统。

5.申请人在“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中按要求和提示全部填写完成后提交。

(三)单位审核

各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和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

(四)材料报送

1.年度项目申请人在系统中将项目提交至单位审核。

2.中特理论项目申请人在系统中将项目提交至单位审核后,将1份申请书和1份活页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

七、申报时间

各申请人应在2022年5月23日17:00前在系统中完成填写和提交。

联系人:李洁   内线:8029   手机:18883946797

 科研处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