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永川区“2235”总体发展思路,以提升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为根本,按照“培育一批、引进一批;提升一批、孵化一批”,打造“孵化创新创业企业、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发展梯次和全流程服务,持续发力,精准服务,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加快建设“两双”大城、“两高”强区,努力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重庆主城都市区同城化发展中打头阵、挑重担、做示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区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突破46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过420家,科技型企业总数超过2100家;到2027年,全区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突破6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过600家,科技型企业总数超过3000家,创新主体规模不断壮大,创新能力显著提升,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更加强劲。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构建创新主体梯次引育体系。
1.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定期动态跟踪新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和拥有知识产权企业发展状况,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入尽入”,充实壮大科技型企业库。遴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企业,及时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服务。(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新城建管委、各产业促进中心、各镇街)
2.健全入库企业培育服务体系。设置入库企业培育发展台账,建立挂钩帮扶机制,对每家企业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依托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和专业化服务机构,针对知识产权挖掘与保护、研发费用归集及账目设置等薄弱环节,依据相关规定的政策文件进行帮扶指导。(责任单位:区科技局、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新城建管委、各产业促进中心、各镇街)
3.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发挥成渝地区国家战略大后方和永川产业基础,聚焦补链延链强链,优化招商投资促进政策,优先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整体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10家。全区招商引资中科技创新项目比例不低于30%,其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在投资协议中引导科创项目3年内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区招商投资局、区新城建管委、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各产业促进中心、各镇街)
(二)加快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4.大力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深化产学研融合,鼓励引导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和规上企业,加速组建研发中心、研究院等专门研究机构,推动企业研发机构提质扩面。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和市级创新平台。2027年,全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突破60%。(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新城建管委、各产业促进中心)
5.加快企业关键技术攻关。实施工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完善技术需求和成果对接渠道,系统梳理形成全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清单,鼓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采取“揭榜挂帅”等项目组织方式,推进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产学研协同攻关,加快实现重点领域技术突破。(责任单位:区科技局、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新城建管委、各产业促进中心)
6.积极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激发企业内生创新动力,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做好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政策兑现落实,提高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将支持企业的产业发展资金,年度300万元以下的、不低于总额的15%,300万元以上的、不低于总额5%的(且不低于50万元),调整为企业技术创新发展基金,用于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税务局、区科技局、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新城建管委、各产业促进中心、各镇街)
7.支持重点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引导重点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组建若干创新联合体,共享创新资源,建立关键技术联合互助攻关机制,破解中小企业创新能力薄弱难题。(责任单位:区科技局、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新城建管委、各产业促进中心)
(三)加速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8.支持高校师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强化激励师生和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鼓励师生和科研人员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支持师生和科研人员领办创办、持股创办科技型企业。推动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效能。(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委人才办、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新城建管委、各产业促进中心)
9.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大力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促进高价值专利本地转化。主动对接一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以支持小试中试和示范推广为切入点,开展一批重大成果转移转化,打造成渝地区科技成果转化首选地。(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新城建管委、各产业促进中心)
10.健全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积极引进科技中介服务和孵化机构,补齐成果转化链条。强化科技金融支持,优化科创培育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建立“科技,产业,金融”有机融合体系,推动成果与资本无缝对接,加速更多成果转化落地。(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金融办、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四)着力构筑产业创新策源地。
11.加快建设科创核心承载区。切实增强各类园区主阵地功能,做大做强国家高新区,加快建设永川科技创新中心和旺龙湖院士专家基地,加速集聚科技资源,激活创新要素,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新城建管委、各产业促进中心)
12.发展壮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优化全区孵化载体空间布局,提质壮大环大学创新生态圈,新建一批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载体,打造规模化、专业化、高质量孵化载体。2027年,整合建成全区创新创业场地不低于50万平方。(责任单位: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新城建管委、各产业促进中心)
13.新建一批高能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聚焦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深化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合作,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快引进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新建若干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或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布局谋划打造重大创新平台,打造产业创新的重要策源地。(责任单位:区科技局、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新城建管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区级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663”行动计划工作组,统筹推进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相关责任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推进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根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举措,完善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区域内园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服务平台等各类主体作用,闭环落实目标任务。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区财政科技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完善产业、科技、人才、金融支持系列政策,引导企业提高研发投入比例,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增加研究支出,实施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普惠政策倍增计划。鼓励社会以捐赠和建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
(三)强化金融支撑。支持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科技型企业,鼓励科技型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充分发挥政府基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用好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小企业风险担保贷款、创新积分贷等金融创新产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增信分险功能,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完善“永企惠”服务平台功能,促进产业、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
(四)注重考核评价。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将目标任务纳入全区考核评价,动态监测工作进展,区政府督查室每个季度开展督察通报,传导压力,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建立“663”行动计划定期调度评价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对重大事项开展专题研究,通报行动计划进展情况。
(五)营造发展氛围。统筹做好工作宣传,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工作最佳实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加强创新政策的宣传解读,积极宣传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的典型经验和案例,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和企业家精神,激发科技人员和企业家的创新创业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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