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关于做好产学研结合工作的若干意见

时间:2008年09月01日  

关于做好产学研结合工作的若干意见

产学研结合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必由之路,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为做好产学研合作工作,深化我院产学研合作教育,根据《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产学研结合工作委员会。常务副院长任主任委员,教学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科研处、教务处、就业指导中心、教学督导室、学生处、各系(部、中心)负责人及行业、企事业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秘书长由教务处长兼任。

工作职责:领导产学研结合工作;制定学院产学研结合工作的规划和计划;指导各部门做好产学研结合工作。

(2)各系(部、中心)建立产学研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产学研结合工作。

2.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1)科研处:通过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组织开展有关课题的申报工作,做好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及成果转化工作。

(2)教务处:负责学院产学研结合工作计划的制定;积极开发校企合作企业,为系(部、中心)提供合作信息;指导各系(部、中心)开展产学研结合工作;

(3)教学督导室:积极利用产学研结合工作的开展,培养教师的“双师”素质。

(4)就业指导中心:充分利用开展就业工作中与企业的合作优势,为系(部、中心)提供合作信息。

(5)学生处:做好产学研结合工作中,尤其学生参加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学生管理工作。

(4)各系(部、中心):各系(部、中心)是学院产学研结合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本部门产学研结合工作的实施。

二、产学研结合的内容

1.根据企业、行业提供的人才需求信息,合理设置和适时调整专业。

2.企业参与确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的设计及培养计划的制定。

3.企业承担部分学生技能的培养。

4.推进“双师” 队伍建设:从企业聘请实践教学的兼职教师,学院派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练或兼职。

5.校企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

6.技术信息服务:积极利用学院的人力资源、技术信息资源和实验设备,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服务,。

7.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学生通过在企业实习,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熟悉企业文化。

8.学院引入企业文化、企业精神,培养学生职业意识。

9.技能培训:学院利用自身资源为企业开展岗前职后培训,实施继续教育。

10.技术服务:校企合作攻克行业、企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技术应用难题和产品研发。

11.创办科技企业:高职院校创建科技型企业。

三、产学研结合工作的实施

产学研结合工作通过以下途径实施:

(一)产学结合办学

1.共建校内实训基地:学院提供场地,合作单位提供相关设备或资金在学院内建实训基地;

2.共建培训中心:利用学院相关资源,和企业集团、知名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在校内建立校企合作培训中心(基地);

3.共建研究所:和企业集团、知名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共建研究所;

4.企业在学院设立奖教奖学基金。

(二)产学合作育人

1.工学交替、产学结合模式;

2.校企联合办班

3.教学与科研相结合

(三)产学合作就业

1.订单式培养

通过契约方式,学院按照企业的要求制定并履行人才培养方案。

2.委托培养

通过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协议方式,由企业出资,由学校实施招生、培养,毕业后学生到协议单位定向就业。对象主要是特殊工种、边远地区、艰苦行业的企业。

3.优先推荐优先就业

学校优先将优秀毕业生向合作企业推荐,企业优先接收合作学校的毕业生。

四、产学研结合工作管理办法

见《产学研结合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稿)》(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