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队伍

建筑工程学院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

时间:2016年11月10日  


加快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因材施教原则,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我院决定对2016级高职学生全面实施导师制。通过导师制的实施,达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目标。为全面规范此项工作的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建筑工程学院成立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滕 斌

副组长:杨圣飞、黄 俊、冯明明、张义坤

主要成员:魏尚卿、李海林、罗亚琼、魏成惠、魏久平、郑传璋、刘 玲

二、导师制的工作目标

(一)发挥教师对学生的亲和力,对学生实施亲情化、个性化教育,深入学生心灵深处,进一步融洽师生关系。

(二)导师对学生在学业、品德、心理等方面进行更深入、更充分、更全面的教育和引导,使学生的潜能和个性得到充分发展,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三)导师制中气氛和谐融洽,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形成一个资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良好环境,促进学生自主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四)导师在了解每一个学生的基础之上,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结合学生自身实际和学校要求,配合学生制定好自己在校期间的学习计划和成才规划,让学生明确自己的奋斗目标和发展方向,并确保计划的严格执行。

(五)导师不仅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而且具备较高的职业岗位技能和丰富的职业经验,能够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对学生进行专业指导,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快速提升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

(六)导师对即将实习和毕业的学生,提前进行实习就业教育工作;对实习岗位的要求提早向学生做出阐述,对相关实习文件的要求和书写内容提早做出安排;并适时根据学生实习情况,给予鼓励支持和帮助。

(七)导师在对学生进行专业指导的同时,也是一个教学相长的过程。导师会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修养,不断的学习专业前沿知识,不断下企业锻炼、交流以适应高职院校导师制的需要。同时导师在指导的过程中,必然了解学生的需求,这也为我们的教学改革及知识更新等方面提供了源泉。

三、导师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二)恪守职业道德,人格高尚,品行优异,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具有敬业精神;

(三)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合理的知识结构,熟悉教育规律,具有专业学习指导能力;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要求任教两年以上熟悉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师担任。

四、导师制的操作办法

(一)工作流程

宣传发动(教师和学生动员会)选聘导师导师和受导学生双向选择师生互动考核评估

一学后学生对导师不满意或因兴趣方向发生变化的学生允许其改选其他导师,但每生只能改选一次。改选导师的学生首先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被选导师签字同意,最后由导师制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方可视为改选新导师成功每位导师所带每届学生人数不得超过20人。

(二)导师工作职责

导师要做学生成才的助推器、良师益友和规划师。

具体职责有:

1.引导学生进行人生规划、学业规划,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导师依据学生家庭背景,爱好兴趣、学习特长等基本情况,结合建筑专业的特点,引导学生设计自己的人生规划、学业规划,并根据规划要求,制定较详细的、可行的计划。根据计划培养学生热爱专业,挖掘学生的学习潜力,激发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积极上进的精神。

2.负责学生的学业指导,指导学生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帮助学生解决学业上的困难。导师注重传授专业理论知识、培养专业技能同时,更重要的是实践指导。根据学生知识掌握情况,结合专业课的教学,查漏补缺,结合自己专业特长及学生爱好和技能掌握情况,发展并培养学生突出专项技能,完善专项技能。提高弱势项目的技能掌握,做到一专多能。有计划的安排每个学生的实践,包括建筑工地见习、实训中心技能操作,建筑工地实习等各方面,让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让学生实践培养针对性强、步骤明确、规范化的开展,并及时进行实践总结,反馈实习情况。结合毕业论文的指导,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3.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的维护,做学生心理上的医生,生活中的益友。新学生入学心理卫生与咨询;大学生学习的心理卫生与咨询;社会适应心理卫生与咨询;大学生择业与求职的心理卫生与咨询等方面。对有心理健康问题做恰如其分的分析,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向学生广泛地传播心理卫生知识,帮助他们建立起为法维护个人心理健康的自觉意识,如学会保持健康的情绪、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自娱等。

 4.经常与学生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情况,每周应有固定的指导时间,积极争取多方协作。

5.保存学生培养的相关记录和资料。每学期(学年)结束时,参与对学生的综合评价。

6.做好《导师制实施记录表》,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不断提高导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导师工作制度

我院将建立导师制相关工作制度,对这项工作提出基本要求:

(一)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制度,追踪学生成长轨迹。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及社会关系基本情况;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素养、兴趣爱好的一般状况;学生心理、生理、身体健康状况;学生学习情况;对学生每学期的表现进行记录,分析对照。

(二)谈心辅导与汇报制度。每月至少与学生谈心(面谈、电子信箱等)辅导2次,并记录辅导内容。每月集中组织导师汇报导师制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师的待遇与考核评估

(一)建筑工程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导师的管理,教务科协助,负责导师的任用、培训、考核。

(二)导师工作纳入工作量,学院将根据建筑工程学院导师制绩效考核办法核定导师报酬。

(三)对导师的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学院对在指导过程中成绩显著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岗位职责,拒不承担学生导师任务的教师,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此方案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起实施。

                                  建筑工程学院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