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测量实训室测绘仪器管理制度

时间:2017年03月02日  


测绘仪器是工程测量的主要设备,学生学习测量课程和工程测量实训的主要工具,由于测量工作是在室外进行,受自然条件、气候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是保障测量成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延长仪器使用年限的重要条件。为此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测绘仪器设备的配置

测量实训室配有GPS、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水准板尺等常规测量仪器及其配套设备,用于我院工程测量及其实训教学。

二、测绘仪器的借用与归还

(一)由任课教师负责仪器设备借还,在任课教师指导下由各小组组长认真填写《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登记后方可取走仪器。未进行登记,擅自取走仪器的,对责任人员罚款100元。

(二)实训室管理员根据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里申请借用的仪器、配件及附件(指装在仪器箱中的仪器配件)办理借用手续。

(三)学生借用仪器时必须使用身份证和学生证等在校生的有效证件,归还仪器时,待实训室管理人员检查后领回相应证件。借用仪器必须当日返还,未返还的,对借用人员罚款100元;造成丢失的,责任人无条件照的两倍赔偿如因使用不当造成仪器损坏的,责任人无条件按所产生费用的两倍赔偿。费用上交院办。

(四)测量仪器在借领时应当场清点检查仪器工具及其附件是否齐全完好,背带及提手是否牢固,脚架是否完好。若借出后发现仪器有损坏的,按本制度2.3条仪器损坏赔偿。

(五)仪器用后要及时归还,并要整洁齐备。若有异常或损坏、丢失,借用人员要及时告知实训室管理人员,并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实训室管理人员也要对归还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报告,并按相关条例处理。

(六)仪器借出后,无论是否在进行测量工作,都必须有专人在仪器旁,特别是测量作业中,测量人员不能离开仪器1m以外,违者罚款50元/次。

三、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

(一)仪器的开箱、入箱及安置

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平放在地上,严禁手提或怀抱着仪器开箱,以免仪器在开箱时仪器落地损坏。开箱后应注意看清楚仪器在箱中安放的状态,在用完后按原样入箱。

2.仪器在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提取仪器时,要用手托住仪器的基座,另一手握持支架,将仪器轻轻取出,严禁用手提望远镜和横轴。仪器及所用部件取出后,应及时合上箱盖,以免灰尘进入箱内。仪器箱放在测站附近,箱上不许坐人。

3.安置仪器时根据控制点所在位置,尽量选择地势平坦,干扰小的位置,安置仪器时一定要注意仪器,检查仪器脚架是否可靠,确认连接螺旋连接牢固后,方可松手。但应注意连接螺旋的松紧应适度,不可过松或过紧。

4.观测结束后应将脚螺旋和制动、微动各螺旋退回到正常位置,并用擦镜纸或软毛刷除去仪器上表面的灰尘。然后卸下仪器双手托持,按出箱时的位置放入原箱。盖箱前应将各制动螺旋轻轻旋紧,检查附件齐全后可轻合箱盖,箱盖吻合方可上盖,不可强力施压以免损坏仪器。

(二)仪器的使用与管理

1.借用的仪器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离开仪器室之前,必须锁好仪器箱并捆扎好各种工具;搬运仪器工具时,必须轻取轻放,避免剧烈震动,借出仪器工具之后,不得与其它小组擅自调换或转借。

2.使用全站仪,在无滤光片的情况下禁止将望远镜直接对准太阳,以免伤害眼睛和损害测距部分发光二级管。

3.在强烈阳光、雨天或潮湿环境下使用,务必在伞的遮掩下使用。

4.对仪器要小心轻放,避免强烈的冲击震动,安置仪器前应检查三脚架的牢固性,整个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仪器,防止意外发生。

5.转站时,即使很近也应取下仪器装箱。测量工作结束后,先关机卸下电池后装箱。

6.测绘仪器要设置专库存放,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震、防雾、防尘、防锈。仪器应保持干燥,遇雨后将其擦干,放在通风处、晾干后再装箱。各种仪器均不可受压、受冻、受潮或受高温,仪器箱不要靠近热源。

7.仪器设备具体操作规程、管理规定由任课老师负责告之实训学生,并要严格按其操作执行。

8.申请人负责借用仪器设备的归还督查,承担借用仪器设备丢损赔偿的管理责任,领用人负责借用仪器设备的整洁保养和及时归还,承担仪器设备丢损的赔偿责任。

9.其它事项参照《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实验实训中心管理制度》进行办理。

土木建筑实训中心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