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土木建筑实训中心实习实训应急预案

时间:2017年03月02日  


为了确保学生实习实训的安全,达到培养学生实践操作技能的教学目的,维持正常教学与生活秩序,防止和处置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工作管理规定》,特制订如下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实习实训安全,促进实习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对在组织实习期间可能引发的突发性事故,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确保对各类突发事故和事件作出及时的响应和科学的处理,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尽可能地减少伴随的灾害损失和伤害,将发生事故 造成的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订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一)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冯明明 、杨圣飞 、姚

成  员:实训中心全体教职员工

职  责:全面领导实习实训安全稳定工作,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教务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及专业教学组及具体项目指导教师和相应实习班级班主任。

(二)具体工作组

1.教务组

 长:冯明明

 员: 雕、李

责:检查、巡视实训课上课期间纪律、安全以及实训登记情况

2.后勤保障组

 长: 雕(13594274150)

 员: 肖玉洪、熊高明、

 责:保证实训期间,实训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以及耗材的领用

3.安全保卫组

 长:冯明明 (13896089323)

 员:周小勇肖玉洪、熊高明、汪杰苏惠军(夜间值班人员)寇成龙(夜间值班人员)

 责:保障仪器设备安全做好防盗防窃,定期检查各实训室仪器设备用电安全保障,维护仪器设备安全。

4.专业教学组

(1)中级工教学组

 长: (13648439590)

 员:何祥彬、田显文、 、周小勇

 责:负责中级工实习实训项目的实施、学生课前安全教育及实习实训现场安全管理。

(2)测量工教学组

 长: (18716324896)

 员: 郑传璋

 责:负责测量工实习实训项目的实施、学生课前安全教育及实习实训现场安全管理。

(3)材料检验工教学组

 长:肖玉洪13696440755

 员:李 勇、周小勇

 责:负责材料检测实习实训项目的实施、学生课前安全教育及实习实训现场安全管理。

(4)工程软件教学组

 长:周小勇13678421898

 责:负责实训中心设备的故障排除。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一)坚持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二)实习实训前召开生产实习实训学生生产动员会,和签订生产实习实训承诺书并且上交安全技术交底。

(三)生产实习实训期间要求各级负责人的联系方式透明,并始终要保持通讯畅通,能随时联系。  

(四)实习实训期间的具体安全监督和任务由各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具体落实。

四、安全预警机制

(一)学生进行实实训之前,指导教师要向学生讲解有关实实训安全的注意事项,引起学生的高度重视。  

(二)任课教师和实验员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指出违规操作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

(三)实训室要留有安全通道,实验员要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协助任课老师组织学生疏散。  

(四)实训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实训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实验员准备各类实验器材时,保证器材的安全性能符合操作要求。

(五)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放置场所须符合安全要求,由专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

(六)实训室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

(七)配备急救药箱并定期检查药品情况,方便学生擦伤皮肤时处理

(八)实训员要对实训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及时处理,实实训室内要张贴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

(九)各专业实实训室要根据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当发生安全事故后,实训指导教师要立即向系实验实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预案进行相应处理。

五、预案启动  

若发现学生在实习实训时突发安全性事故,危及生命安全时,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六、应急预案

当学生实习实训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时,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按下列预案进行紧急处理:

(一)指导教师应第一时间通知医务室校医、实训中心、教务处、保卫科、事故发生地所在指导教师及班主任等。

(二)相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三)现场处理:校医进行急救,并将事故具体情况通报给学生实习实训安全领导小组。

(四)学生实习实训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果断决定,对伤者视其严重性决定如何处置。轻伤送校医务室治疗,重伤由值周组长组织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治疗或通知120急救。

(五)学生实习实训安全领导小组随即组织力量对事故进行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提交校务会,由校务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事故处理决定。

七、紧急电话  

(一)校内有关电话:

1.院办电话:8003(内线)

2.实训中心电话:8294(内线)

3.学生科电话:8276(内线)

4.保卫处电话:8100(内线)  

5.后勤保障电话:8005(内线)

6.校医服务电话:8099 (内线)

(二)校外有关电话

119(火警)、110(报警)、120(急救)

八、其 它  

(一)发生事故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勘察,事故查清后,要写出事故情况说明并上报学院。

(二)本预案由各系(部)组织落实,全体实验实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凡对事故发生后缓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土木建筑实训中心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