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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行政及教辅人员申报专任教师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学校“育人育德,尚知尚能”的办学理念,进一步完善教师聘任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打通各类教师个性化成长成才的通道,建立健全符合教师成长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努力建设一支高标准、高水平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一)专任教师设置和聘任遵循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公开公正、择优聘用。

(二)专任教师设置和聘任立足于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战略目标,坚持质量导向和学术评价导向,引导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科研水平。

二、申报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且符合当年新教师招聘条件。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四)具备学校兼课教师资格,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能系统讲授2-3门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课程,教学效果良好。原则在校兼课时间不低于3年,教学等级B-及以上。

(五)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无严重违纪行为,无较大教学或其他责任事故,无师德师风失范的行为。

三、组织机构与工作程序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分管教学校领导担任组长,教务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和二级学院(部)相关领导为成员,负责申报人员的考核评议工作。具体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2.二级学院(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评小组,在学校下达的岗位指标范围内审核本部门的申报计划,并协助考核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二)申报程序

1.人事处会同教师发展中心及二级学院(部)核定专任教师岗位聘任计划并予公布。

2.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根据当期公布的岗位聘任计划提交申请表(见附件1)。

3.对申报人的学历、职称、兼课时间、教学等级等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集中公示3个工作日

4.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进行考核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5.人事处对考核合格人员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

6.办理聘任手续。

四、专业考核

(一)专业综合笔试

1.申报专任教师首先要进行专业综合笔试,试题由考核组组织校外相关专家命题,按标准阅卷和核卷,并严格保密。

2.综合笔试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考试标准进行。

3.综合笔试合格方可参加专业授课考核。

(二)专业授课考核

专业授课由考核小组按照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标准和流程实施考核,具体由教师发展中心牵头组织,人事处、教务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和专业教师等共同参与。

1.专业授课考核主要包含说课、试讲和专业答辩,试讲时间45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

2.考核标准按照《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核标准》执行(见附件2)。

3.考核过程全程录相,考核资料建档留存。

五、岗位聘任及管理

(一)新转岗教师的聘任、试用期及试用考核等按新聘教师流程办理,并纳入专任教师管理,薪酬福利、绩效等按照专任教师标准执行。

(二)严格执行专任教师任课规定和管理,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和教学规范,按所在二级学院(部)的教学安排进行教学,参与教、科研活动并接受教学质量考评。二级学院(部)需按新专任教师要求进行帮扶,重点指导和督查。

(三)服从二级学院(部)的教学安排和教学管理,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制订,参与教研室教、科研,按时按要求制订并上交有关教学资料。

六、附则

(一)申报时间为每年的5-6月,兼课时间的计算截止到上年的12月31日。

(二)实训教师申报专任教师参照此办法执行。

(三)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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