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建设高素质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推动重庆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根据2020年全市教育人事人才工作安排,市教委决定开展2020年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各高校的优秀中青年教师。
(二)已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已获得市级及以上专家称号的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师德高尚。
2.长期坚持教学科研一线,近3年独立讲授两门以上本、专科课程。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学生评价好。
3.基础研究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创新创造精神,具备开展本学科专业领域科研工作基础,具有发展潜力。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截至2020年1月1日),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普通本科院校推荐人选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具有创新点的高水平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正式出版专著、译著、教材。
2.主研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承担横向课题,研究成果具有较大的应用价值。
3.作为主要完成人(限排序前四),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
4.承担市级及以上高校教师培训任务,培训效果良好。
(三)高专高职院校推荐人选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行业企业相关技术(或管理)岗位实践每年不少于1个月,具有中级及以上有效职业资格。
2.本人发明的专利、产品、工艺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承担有企业横向课题,产生一定经济社会效益。
3.本人或指导培养学生获得市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承担市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任务,培训效果良好。
三、推荐名额
(一)评选命名第九批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100名。
(二)各本科高校推荐人选不超过6名,各高专高职院校推荐人选不超过3名。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各高校根据评选范围及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也可在一线教师中提名推荐,应着重在取得突出业绩的青年教师或校级骨干教师中推荐。
(二)学校推荐
各高校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按评选条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推选。经学校研究确定的推荐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教委。
(三)专家评审
市教委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纳入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基础素质、教学科研水平和业绩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建议人选。
(四)公示公布
经市教委研究确定的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公布。
五、支持措施
(一)向入选者颁发“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证书。
(二)对获得“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称号的,市教委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所在高校配套一定奖励。
(三)高校中青骨干教师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访学研修、参评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高校要立足于构建教师队伍合理梯队,加强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培养,优先安排骨干教师参加理论培训、访学研修,在教学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重点资助,支持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和承担校级教师培训等任务。
六、其他
(一)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实施申报推荐工作,严格坚持标准,规范推荐程序,自觉接受监督,严把人选质量关。严肃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称号,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请各高校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市教委人事处。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申报材料包括:
1.《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及主要印证材料(合并装订成册)PDF格式电子件,纸质件1份;
2.《重庆市第九批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WORD格式电子件,纸质件1份。
联系人及方式:胡天勇,60393037,476629689@qq.com。
附件:1.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
2.重庆市第九批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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